为了严肃学校纪律,维护学校和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,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有序,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,创建和谐的实验小学,特制定本规定:
一、总则
1、在办公室建立考勤登记本(采用指纹签到机),学校实行点名制度;
2、考勤分迟到、早退、请假、矿工四种;
3、考勤办法由校长监督实施;
4、考勤每月总结一次,并结合教师评估办法增分或扣分。
二、到校时间
1、要求全体教师必须按时到校,如遇到特殊情况,经学校同意,可在第一节和最后一节内调整,第一节有课的教师必须在预备前到校。
2、每节课预备铃响到教室门口前等候,准备上课。否则,按迟到处理。
3、在校期间不准随便出校门,如有事,确需出校,必须经校长批准。以条为准,否则,经学校领导查出外出人员每人5元。
4、我校继续使用指纹签到机签到,若部分教师的指纹不能被指纹机识别,则每天填纸张签到表。
三、请假
1、假期种类及时限:请假分事假、病假、婚丧假、产假、计划生育假六种。
婚假、丧假各5天,产假三个月,计划生育假按上级文件规定及医院证明区别情况,给予适当的假期;事假的时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,各种假期的天数均从请假之日起算,如遇节假日,准假时间在节假日前的,节假日应视为假期;
2、迟到、早退、事病假按奖罚制度有关规定执行;
3、请假手续:
请假必须有请假条,注明请假原因、请假天数、课由谁负责;短期请假,校长不再请示上级领导,超过三天由教育局人事股批准。无论给谁请假,都必须写请假条,说明请假原因、请假天数。其代课费按规定执行(病假必须有证明)。
请假必须本人亲自请,特殊情况,方可让其亲属来请,请假前应自行安排好课,学校才准请假。
4、请假要销假,每超过假一天按旷工处理。
5、请假教师在请假期间,若本人已将课调好,学校不加干涉,若本人不调换课,课由学校调课,担课教师替上一节课,从请假教师出勤或奖金中扣5元,给担课教师。
四、旷工
1、不请假而未到者,虽有人代其上课,仍为旷工,一天按一天 计算;
2、计划内产假期间由学校安排代课,代课费由学校开支,提前休息或逾期不归代课费自理。计划外生育按上级规定处理,误工费自理。
3、有学校出面找代课,其代课费为500元。在学校认可的情况下,自己找代课,其代课费的多少,学校不加干涉。
六、其它
请销假超过一学期的二分之一,考试后的奖金,归代课教师所有;并将取消其评模范的资格,学校在本学期所发福利,一律不发。班主任费由学校安排处理。
以上关于考勤及其相关的规定,从宣布之日起施行。
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